画院章程

北京水墨同源国际书画院章程(摘要)

 

Beijing Ink Homologous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Painting and Calligraphy

 

  第一章  总则

  本院根据法定程序登记注册,具有法人资格。

  本院的宗旨是研究、继承、发展和弘扬祖国的传统书画艺术。坚持艺术为人民服务,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,坚持“百花齐放,自家争鸣”的方针。

  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遵守社会公德。

第二章  任务

  本院立足国内,面向国际,加强书画艺术及其他艺术门类的合作与交流。积极组织本院成员进行各类书画展销和社会活动,为书画家提供展示的平台,宣传本院最新活动动态等。

  为本院书画家并提供相关的咨询与服务工作。

  不同的艺术门类是相通的。本院将广泛吸收各门类专业艺术人才,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人才、专家开展各项活动。

第三章  组织机构

  董事会决定本院重大事务、经营决策、人事任免等。

  董事会由董事长、监事长、董事组成。

  董事会下设:院务会、理事会、法律顾问处、秘书处,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和任免。

  院务会是负责董事会决策执行日常业务管理。实行院长负责制。院务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。

  理事会:为促进和发展本院书画艺术文化产业,加强与各团体、单位、企业、个人以及同行的平等协商、合作和交流及赞助单位,特设理事会。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、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。 

  第四章  院士 

  凡为书画艺术专业做出贡献和艺术上有一定成就,承认本院章程,经本人自愿申请(或他人推荐),由我院专业艺术委员会评审通过,均可成为本院院士或专业委员会委员、主任委员、副院长等职。    院士有入院和退院的自由,有应邀参加本院有关会议和活动的权利,有优先在本院网站和刊物发表文章、作品的权利,有推荐优秀书画人才、其他艺术门类专业人才的权利。  

  院士的义务:遵守本院章程和执行本院决议的义务。 
  院士入院程序:需提交入院申请书,填写“院士登记表”,提供自己的两幅(或两件)艺术作品,经专业艺术委员会评审,院长批准后,本院颁发北京水墨同源国际书画院院士聘任证书或其它聘任。  

 
第五章

  本章程由董事会于2013728号通过,

  北京水墨同源国际书画院章程的解释权在董事会

 

附:

1北京水墨同源国际书画院院士《入院申请书》

2北京水墨同源国际书画院院士登记表

 

画院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58号美惠大厦3单元1204

电话:010-65546771

手机:13601149711    13910852298

邮编:100027 

邮箱:huzingwsy@163.com

 

友情链接: 王世业官方网站 东方艺术天地网 雅昌拍卖 中国人民书画院 历史博物馆